GB1886.18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于2017年1月正式实施,是目前关于食品添加剂 田菁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该新标准主要规定田菁胶范围、结构式、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内容。
现阶段实施的GB1886.18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田菁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黄原胶范围、结构式、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田菁豆(SesbaniaScop)胚乳片为原料,经水化、粉碎等步骤加工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田菁胶。
2 结构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浅灰色或白色 |
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 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 |
状态 |
粉末 |
|
气味 |
几乎无味或有淡淡的豆腥味 |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
黏度/(mPa·s) |
符合声称 |
附录A中A.3 |
|
干燥减量,w/ |
≤ |
12.0 |
GB5009.3直接干燥法a |
总灰分 ,w/ |
≤ |
2.0 |
GB5009.4 |
酸不溶物 ,w/ |
≤ |
15.0 |
附录A中A.4 |
蛋白质 ,w/ |
≤ |
12.0 |
GB5009.5b |
重金属(以Pb计)/(mg/kg) |
≤ |
20 |
GB5009.74 |
总砷(以As计)/(mg/kg) |
≤ |
2.0 |
GB5009.11 |
硼酸盐 |
通过试验 |
附录A中A.5 |
|
淀粉试验 |
通过试验 |
附录A中A.6 |
|
a.干燥温度和时间分别为105℃±2℃和4h。 b.蛋白质系数为6.25。 |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项目 |
限量 |
检验方法a |
菌落总 数/(CFU/g)≤ |
5000 |
GB4789.2 |
大肠菌 群/(MPN/g)< |
30 |
GB4789.3 |
a 在无菌的环境下,准确称取1.0g田菁胶,溶解于100mL无菌生理盐水中,配制成0.01稀释度溶液。 |
附 录 A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和 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
A.2.1 能够溶于冷、热水,不溶于乙醇、丙酮等有机溶剂。
A.2.2 在水溶液中加入10g/L硼砂溶液10mL后立即搅拌,形成可挑挂的冻胶。
A.2.3 称取0.2g试样于研钵中,加入含碘0.5%、碘化钾1%的水溶液2mL~3mL,经研磨后放于载玻片上,在显微镜下观察,田菁胶呈不规则的棕色块状物。
A.3 黏度的测定
A.3.1 仪器和设备
A.3.1.1 旋转黏度计。
A.3.1.2 高速搅拌器。
A.3.1.3 电热恒温水浴。
A.3.1.4 电热恒温干燥箱。
A.3.1.5 天平:感量为1mg。
A.3.2 分析步骤
取适量试样置于105℃±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烘干2h,至恒重。准确量取495mL水,置于搅拌杯中,开启高速搅拌器。准确称取干燥后的试样5.000g,缓慢加入到搅拌杯中。从试样加入时开始
计时,搅拌5min。将配制好的胶液转移到具塞锥形瓶中,25℃水浴中放置2h,用旋转黏度计测试其黏度。
注:1%的试样水溶液,采用 NDJ-1黏度计,3#转子、12r/min、25℃测定2h黏度。
A.4 酸不溶物的测定
A.4.1 试剂和材料
助滤剂:硅藻土,经105℃±2℃,4h干燥处理。
A.4.2 仪器和设备
A.4.2.1 电热恒温水浴。
A.4.2.2 电热恒温干燥箱。
A.4.2.3 天平:感量为1mg。
A.4.2.4 古氏坩埚:经105℃±2℃,4h干燥处理并恒重。
A.4.3 分析步骤
称取2.0g试样溶于盛有150mL水和1.5mL浓硫酸的烧杯中。用表面皿盖住烧杯,在沸水浴上加热6h,加热过程中用玻璃棒经常摩擦烧杯内壁。加热完后,称取助滤剂0.5g,加入到试样中,使用已知质量的古氏坩埚进行过滤。用热水洗涤滤渣数次,将坩埚连同内容物于105℃±2℃下干燥4h,在干燥器内冷却至恒重后称量。以上称量均精确至0.001g。
A.4.4 结果计算
酸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w1,按式(A.1)计算:
ω1=(m1 -m2 -m3)/m4*100%…………………………(A.1)
式中:
m1———不溶物和坩埚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2———助滤剂的质量,单位为克(g);
m3———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m4———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验结果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2.0%
A.5 硼酸盐测定
A.5.1 试剂和材料
A.5.1.1 盐酸:27→100。
A.5.1.2 氨试剂:取氨水400 mL,加水稀释至1000mL。
A.5.1.3 姜黄试纸。
A.5.2 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1.0g,置于盛有100mL水的250mL烧杯中,搅拌溶解。加入10mL盐酸溶液。不得有以下现象出现:滴1滴混合液在姜黄试纸上出现褐红色,干燥后颜色加深,当用氨试剂浸湿时变成黑绿 色,则视为含有硼酸盐。
A.6 淀粉试验
A.6.1 试剂和材料
碘试剂:称取碘 14.0g,溶于含有36.0g碘化钾的100mL水溶液中,加入3滴盐酸,用水稀释至1000mL。
A.6.2 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1.0g,置于盛有100mL水的250mL 烧杯中,搅拌溶解。加入碘试剂,不得有蓝色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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